绥化市保护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规定第十七条有效违反本规定,负有职责的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