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跨区域保护协作第二十八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与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协同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查研究等活动,加强对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