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政府部门实施行政检查或者案件调查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本市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