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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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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四章 水资源和水域的保护

第三十一条

有效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向本市确定的风景观赏功能河道、排水功能河道排水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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