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废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