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年度预算安排,优化完善财政支持方式,运用多元化政策工具,统筹财政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活动。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工作。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