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措施,企业引进、培育人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本市人才支持政策。

鼓励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联合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