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企业技术进步,是指企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而进行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推广、质量管理等活动。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