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市、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指导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依法办理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并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