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支持自贸试验区根据片区特色和实际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促进自贸试验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与东部地区算电协同联建,建设绿色算力基地。

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与周边国家依法有序开展数据信息交流合作,研究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与路径,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优化数据流动监管机制。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