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应当推动建设联动创新区,形成政策联动、功能互补、优势叠加的协同发展格局。经自治区确定的联动创新区,参照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