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全域旅游发展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5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