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发展旅游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建立常态化旅游人才培养机制,系统培养旅游人才。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与考核,提升旅游服务标准化水平。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旅游发展人才计划,设立旅游专家智库,引进旅游领域急需的高端人才。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