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学校、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守工作伦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成年学生本人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泄露学生心理健康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教育部门、学校在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过程中,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