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制度,按照规定落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管理人员津补贴、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