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人民防空经费是人民防空建设和开展人民防空业务工作的专项经费。按照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严格管理,不得平调、挪用。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人民防空经费的管理。人民防空专项经费的支出,接受同级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