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七章 人民防空教育第四十一条有效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把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其费用纳入教育经费预算。教育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对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并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