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雷电灾害情况,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