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章 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第二十二条有效申请品种权的,应当向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提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中文书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