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章 授予品种权的条件第十八条有效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稳定性,是指一个植物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主要性状保持不变。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