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二章 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第十二条有效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授权品种的,可以不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使用费,但是不得侵犯品种权人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享有的其他权利:(一)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二)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