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蓄滞洪区运用补偿,遵循下列原则:(一)保障蓄滞洪区居民的基本生活;(二)有利于蓄滞洪区恢复农业生产;(三)与国家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