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民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建立健全医养康养结合机制,整合医疗、养护、康复资源,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