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冰雪产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冰雪基础产业第八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气候、地貌和生态等自然资源,综合评估地形坡度、雪质条件、水源保障、交通便捷性等因素,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建设相应规模的滑雪场。已建滑雪场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按照规划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容,完善场地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功能。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