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章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控制吸烟工作的领导,保障控制吸烟工作的经费投入。市爱卫会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