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推广农业机械产品,造成农业生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