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十五条有效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探索优化市场主体歇业备案服务机制。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4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