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车辆停放应当遵循安全有序、利己利人、与邻为善的原则。

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有序停放,不得占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影响市容和通行。

使用道路临时非收费停车泊位或者非经营性公共停车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放。

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