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护堤护岸林木,由自治旗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营造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砍伐或者破坏。利用堤防兼做公路的,堤顶和堤身的管理和维护由自治旗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未经自治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占用或者拆毁。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