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算力产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与应用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引导算力领域市场主体的发展,培育多层次、递进式的算力企业梯队。鼓励算力领域中的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合作企业,培育算力产业集群。支持建设算力产业园区和创新基地,推动算力产业向园区或者基地集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