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文物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洛阳三彩讲座、学术交流、国内外巡展、技艺大赛等活动,宣传洛阳三彩文化、非遗技艺、传承人故事等,促进文化交流和产品推广。

鼓励和支持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洛阳三彩文化。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