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第五十五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28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