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第五十二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解释权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地方性法规公布施行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地方性法规依据的。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28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