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