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八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七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与其他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协同制定法规,经依法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或者有关区域内实施。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3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