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四章 扶持与促进第三十八条有效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科研院所与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合作。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科研试验示范基地的,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