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会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或者有关区域内实施。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27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