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推进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2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