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为退役军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

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解决诉求的,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告知退役军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提出并提供指引服务。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