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反间谍工作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二十四条有效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内部监督和安全审查制度,对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和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安全审查。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