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第六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海洋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海上突发事故应急体系,提高航海和海上作业保障、海洋污染应急处置、海上救生和救助服务水平。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波堤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