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深入挖掘海上丝绸之路、海洋民俗、海上交通、水下文化遗产、海洋生态、海洋渔业等文化资源,加强海洋历史文化遗产的评估认定和保护利用,培育海洋文化产业,鼓励建设海洋博物馆、海洋文化公园等海洋文化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海洋特色文化品牌,促进海洋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鼓励单位和个人创作具有海洋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