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海洋经济发展以及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海洋经济,是指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各类产业活动,以及以各种投入产出为纽带、与海洋产业构成技术经济联系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总和。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