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科学技术进步统计制度,对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状况进行统计调查,开展监测、分析和评价,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