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消防救援、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公安派出所以及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理。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