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