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七条有效工会发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