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有效

工会发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