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第五十二条有效自治机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做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高中教育,办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缩小城乡差异,实现城乡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