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第四十九条有效自治机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发展各项文化事业,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活动,丰富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自治机关应当鼓励收集、整理民族文化遗产,结合自治县实际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文艺创作。巩固、发展“中国马头琴之乡”建设成果。自治机关重视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和研究工作。自治机关加强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