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机关在保证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调整种植结构,积极发展经济作物。自治机关加强农业执法,加大对化肥、种子、农药等涉农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